2016年8月10日 星期三

辭職「醉」上道!呼籲林峯正及郭正亮立刻跟進辭職

(作者:小姓殺手、錫口白紙扇)


在被指派為駐星代表當天晚上即被抓到酒駕的江春男先生,在神隱一週後終於發表請辭聲明,除了自承失當之外,也表示未赴任即對政府造成困擾十分自責。聲明一出,除了讓朝野爭議暫時告一段落,也算是替政治人物的高道德標準樹立了典型。而既然談到了典型,我們不妨以此事件來建立一套標準,來衡量政治人物酒駕後是否應該聲明辭職。


是不是又有人搞錯啦!我江西男不是江春男我超猛超強超給力!
江春男也很猛啦(做為酒駕辭職的基礎)


江春男先生在82日晚間,在濱江街遭警察攔檢,酒測值為0.27毫克,為杜爭議進而辭去公職。我們以下就以0.27毫克為1春男單位好了。江春男的小舅子,前司改會執行長現任國安會諮議委員的林峯正先生,在3年前也在附近地點被警察攔檢,酒測值為0.58(這附近對他們家來說是個傷心地),相當於2.15春男單位。雖然時間上比較久遠,但是考量其當時曾拒簽酒測單,為了緩起訴才認罪的事實,為了不讓政府再被嘲諷都是酒駕幫,林峯正先生實應發表聲明跟進他的姐夫,以正風骨。

姊夫!人家當的好好的你鬧這一齣我又被拿出來鞭惹啦!

而除了林峯正先生之外,最近因為顧立雄先生出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主委,即將順利遞補的郭正亮先生,亦曾於今年2月因為酒駕被捕,其酒測值更是高達0.64,相當於2.37春男單位在其後更說出「我沒想到會有臨檢」的失格發言。而在得知外界勸諭其應跟進江春男先生辭職時,其又再表示「希望未來就任立委後,能在立法院推動反酒駕運動,希望能夠彌補過錯」的荒謬言論。我們找一個酒駕的郭正亮來推動反酒駕,不就跟中共說臺灣不民主一樣可笑嗎?

我來修酒駕法律、KOBE來修性侵法律、房祖名來修毒品法律,讚~

在台灣各界針對酒駕行為均嚴厲譴責的今日,江春男先生的勇於認錯,實在是為蔡英文政府樹立了一個良好的行政慣例,筆者期盼林峯正先生(2.15春男單位)以及郭正亮先生(2.37春男單位能夠比照該慣例,認錯辭職。除能彰顯政府不支持酒駕行為的立場,進一步來說亦能維持自己知錯能改的形象。徒然以推動反酒駕等推搪之語來應對外界的質疑,不但是政治人物的失格,亦會讓方興未艾的新政府施政形象,蒙上一層厚重的陰影。
打死不退!!!!打死不退!!!!打死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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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1. 2016/6/2 台北市議員謝維洲酒後駕車,酒測值0.36毫克要不要辭職??
    擔任公職要辭?擔任立法委員要辭?擔任議員不用辭?

    還是選兩個比較有名的叫他們辭職就能彰顯政府不支持酒駕行為的立場。

    要嘛就認真點準備擔任公職、民代酒駕的名單,要嘛就不直名道姓要求有酒駕的全部辭職,

    選兩個是什麼意思我完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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