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克李柏蘭
日前反同團體因為衝進立法院而被警員壓制逮捕並以束帶綑縛的新聞一出,頓時引發輿論譁然,立委黃昭順甚至為此痛批:「即使太陽花學運也沒有這麼對待抗議群眾。」顯然各位讀者都清楚相較於拍(ㄏㄤ)肩(ㄅㄠˋ)勸(ㄋㄠˇ)離(ㄉㄞˋ),用束帶限制人身自由實在是罪大惡極,非人權所不許的行為,在此就按下不表。然而身為內政部長,行政法學大家的葉俊榮部長卻是做了非常有趣的回應:「這是不得已,但確實是合法,而且也是最少損害的方式。」以下筆者就想跟大家討論一下,警察拿束帶綁人是不是一個合法而且最小損害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