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卸任的馬英九,於5月10日批准中研院長翁啟惠的辭呈,隨後強調中研院新院長的人事案為其職權,不會交給新政府。一個不到10日就要卸任的總統,卻強硬的行使其重大人事權,想要在卸任前決定一個直屬於總統府之最高學術機構,且有5年任期的首長之任命(並且於遴選過程還存有諸多瑕疵),儼然又是個重大憲政爭議。
此刻,民意亦都傾向由新任總統做出決定,而處於「看守時期」的馬總統,卻認為他如果不於卸任前任命新任中研院長,會被人民批評「擺爛」、「怠忽職守」,而積極「面試」人選並放話要在卸任前圈選。
當然,依照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3條第2項之規定,中研院長之任命屬於總統的職權。問題在於,一個處於「看守時期」,並且內閣都已經總辭的總統,其職權是否應該受到限縮,於憲政上即存有討論空間以及立即處理之急迫必要性。
面對如此「積極」且不願意放下權力的馬英九,為避免其倉促決定此項重大人事案,而使爭議延續到新總統就任後,並且此一情況具有急迫之必要性、可能對憲法原則造成難以回覆之重大損害,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除應該立即依照司法院釋字第585號解釋之意旨,向大法官聲請作成「暫時處分」,定暫時狀態使馬英九無法行使此一人事任命權,方為正解。只是像現在這樣,在那邊「柔性勸說」或是放話乾焦急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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